全体教职工:
根据《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三峡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三峡大人〔2017〕12号)及原《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2023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将2020-2023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科)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赵 军 曾德贤
成员:杨黎明 陈海冰 钟 朋 桑苓芷 罗美洁
考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罗美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受聘学校教师岗位的在职在编教师,且岗位聘期2020-2023年的教师,应参加本次聘期考核。
名单见附表。
三、考核内容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根据签订的岗位聘用合同及原《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见附件2)文件规定的各等级岗位聘期任务,考核教师在2020-2023年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聘期内基本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程序
根据原《三峡大学教学科研岗位职责及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3〕42号)有关规定,教师考核采取分级分类考核。副教授及以下由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填写《三峡大学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三峡大学2020-2023年度教师聘期考核业绩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其中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积分由院办提供,供参评教师填写时参考,2023年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积分请参评的教师自行填写,并将积分完成情况填在业绩成果汇总表的备注栏里。请各位参评教师1月9日前将《三峡大学教师聘期考核登记表》、《三峡大学2020-2023年度教师聘期考核业绩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848216@qq.com。
2.1月9日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对照考核标准,提出聘期考核建议等次。
3.1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其中教授为建议等次)。1月9日-1月15日,院内公示。
4.1月16日,学院提交考核结果。
四、聘期考核等次及标准
1.合格:德、能、勤考核合格;全面完成聘期工作任务。
2.基本合格:德、能、勤考核合格,基本完成聘期工作任务。
3.不合格:未达到基本合格要求。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1.教师聘期业绩成果均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由教务处、科技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等职能部门认定。
2.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其成员的聘期考核可由团队负责人组织实施。按照考核要求形成考核材料和考核等次结论,报送所在学院审核。
田家炳教育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