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三峡大科[2019]28号),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资产管理,购买固定资产办理验收后才能报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固定资产的验收由研发团队自行组织,填写《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见附件),研发团队需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管理。
2.购置固定资产报销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记录及验收清单。单笔购置固定资产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需附合同。
3.2020年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报销的固定资产,请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232横向科研代记账办公室办理补充验收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三峡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财 务 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