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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田家炳教育学院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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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6   来源:   点击次数:

全体教职工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74号)、《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643号)、《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办法(试行)》(三峡大人〔202522号)、《三峡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三峡大人〔201712号)《三峡大学教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三峡大20226号)和《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现将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赵    曾德贤

成员:肖劲松  杨黎明  陈海冰 董贝贝  牛媛媛  罗美洁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考核的日常工作,罗美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年度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校聘合同工。名单见附件2

、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对照岗位职责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

: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教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各种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

: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全面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教育系统和学校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核办法

1.教师(含实验教师):按照《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见附件3及学院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实验技术人员:按照《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7〕43号)见附件4及学院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管理人员(职员):按照《三峡大学职员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6〕44号)见附件5及学院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4.学院考核细则见附件6、附件7。

、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个人总结

正式教职工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8)。校聘合同工填写《校聘合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9)。《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登记表》附件10(仅限专任教师含双肩挑人员填写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仅作存档,无关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另加附页1月15日之前纸质版交至院办

数据审核及材料公示

1月7日,本科教学办、研究生教学办、科研办填写《田家炳教育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汇总表》,将教师年度硬课时量和科研业绩完成情况、符合优秀标准、直接认定优秀条件和评优资格“一票否决”等情况报给院办。院办将数据汇总后,由各业务科室再集中审核签字,并经分管领导核准后,在学院工作群 (qq群)公示,公示时间1月7日至9日。

个人述职

初步定于1月14日(周三)下午具体时间由牵头人负责通知。教学科研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学科研人员个人述职由学院协管学科建设的领导主持;行政管理人员的个人述职由学院党总支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列席相应小组述职会。

每位教职工主要介绍个人一年来的成绩、不足以及后续改进措施,每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

分组推、定优

推优名额待人事处下达后另行通知。

1.直接认定优秀条件按照《田家炳教育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教院〔2023〕13)、《田家炳教育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教院〔20258)执行;

2.校级优秀人选从院级优秀人选中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投票产生。

)组织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个人总结、数据采集、个人述职、分组推定优基础上,根据指标人数以及遴选标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及其他特殊情况人员,应给予情况说明。对未参照要求按时提交相关考核材料的,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等次确定。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结果公示。1月15日至1月21日,学院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公示,特殊情况要单独告知教职工个人。

)复核申诉。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书面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本人。如职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书面向学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诉。


田家炳教育学院

2026年1月6日